15日上午,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聯合召開新聞通報會,發布《關于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標準的通知》。
這則通知明確,自2015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將在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石油化工、汽車制造、電子行業等5大行業的17個行業小類開始征收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
什么是揮發性有機物?
北京市環保局污染防治處處長王春林在會上介紹,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在常溫常壓下具有較高蒸汽壓、較強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
“它在環境中能夠通過化學反應,產生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是影響北京市大氣環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王春林說。
據介紹,揮發性有機物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石油化工等行業的汽油、有機溶劑、涂料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產品的生產過程,二是交通運輸(如機動車尾氣)、家具制造、包裝印刷、電子、工業涂裝等行業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的使用過程。
征收范圍涉及5大行業中的17個行業小類
王春林表示,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石油化工、汽車制造、電子行業等5大行業是北京市工業領域主要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行業,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約占全市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的80%。
為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改善空氣質量,從10月1日起,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將首先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這5大行業的17個行業小類征收。
此次征收范圍涉及的5個行業大類中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17個行業小類,具體包括:家具制造行業的木制家具制造,包裝印刷行業的書報刊印刷、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石油化工行業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機化學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初級形態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合成橡膠制造、合成纖維單(聚合)體制造、倉儲業,汽車制造行業的汽車整車制造、改裝汽車制造,電子行業的通信終端設備制造、集成電路制造、光電子器件及其他電子器件制造、印制電路板制造。
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每公斤最高40元
王春林介紹,為體現獎優罰劣,鼓勵深度治理,根據排污者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措施情況,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
其中,通過揮發性有機物清潔生產評估、排放濃度低于或等于北京市排放限值的50%,且當月未因污染環境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10元。
對于存在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揮發性有機物超標排放等環境污染行為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40元。
其他情況收費標準為每公斤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