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全市各印刷企業:
根據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開展2016年印刷企業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粵新廣印發[2016]2號)精神(詳見附件1),現將我市2016年印刷企業年度核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驗工作范圍
凡經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批準,領取了《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印刷企業、單位及個人(以下簡稱印刷企業,不包括復印打印企業),含2015年新批準設立的印刷企業,均須參加年度核驗,復印、影印、打印單位由各區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自行組織年度核驗工作。
二、核驗工作時間
2016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三、年審工作程序
1、出版物印刷企業,數碼印刷企業,由我局初審后統一報省局審核。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印刷企業,排版、制版、裝訂專項企業,內資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由我局負責年度核驗工作。
2、各印刷企業(復印、打印企業除外)看到此《通知》后,先在(網址http://203.91.45.54:8003/webapp/Login/user-longin!showLogin.action)上填報年審材料,各單位網上填報須于4月15日前完成,待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網上預審通過后,各單位方可打印網上年審填報材料(詳見附件2);
3、報送材料時間和地點
報送年檢材料時間:4月18日至4月28日;
此次年審工作,我局委托深圳印刷業協會收取年檢材料,請各企業將年檢材料按規定時間送至深圳市印刷業協會。
地點:深圳市羅湖區紅寶路8號603室,電話:2559541025029479。
各印刷企業所提供材料必需真實,并認真、準確地填報《2016年印刷企業核驗表》中的各項信息和數據。對在年檢中材料不符或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我局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4、發放審核合格的《印刷經營許可證》(正、副本)時間:5月23至6月15日。
排版、制版、裝訂專項企業,內資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企業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請各印刷企業到本企業轄區的新聞出版廣電行政管理部門領取,出版物印刷企業,數碼印刷企業,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印刷企業到市印刷行業協會領取。(詳情閱深圳印刷行業協會網的相關通知)
四、年度核驗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注冊資本是否符合規定;
(二)生產經營場所是否符合規定;
(三)印刷設備是否符合規定,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的印刷生產設備是否已淘汰;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五)是否按照《印刷業管理條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業五項制度,并在日常生產經營中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