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個體經營戶吳某在其位于東莞市清溪鎮的某中遠百貨店鋪內出售“吉柔”、“e柔”卷紙,因外形與中順潔柔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潔柔”卷紙外觀極為相似,被潔柔公司告上法庭,被要求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商品,并賠償潔柔公司支付的調查費、公證費、律師費、經濟損失等3萬元。
案情:“潔柔”被侵犯商標權
當庭拆封證據比較圖案
判決: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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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潔柔”被侵犯商標權
當庭拆封證據比較圖案
判決:立即停止銷售侵權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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